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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观澜启辰幼儿园招生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5-08 05:14:36

导读: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观澜启辰幼儿园5月25日--5月26日线下登记、提交资料。2024年秋季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观澜启辰幼儿园招生公告详见正文。

  2024年秋季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观澜启辰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幼儿园性质

  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观澜启辰幼儿园于2021年9月开园,坐落于武汉市临空港融创·观澜府小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2747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700平方米,办园规模9个班。

  二、招生计划:

  小班计划招收幼儿100名

  中班计划招收少量插班生

  大班计划招收少量插班生

  三、招生条件:

  1.年龄及身体条件:

  (1)适龄幼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托幼机构管理办法(正式)》规定的入园身体健康条件。

  (2)小班幼儿优先招收年龄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中班幼儿年龄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大班幼儿年龄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户口及房产条件:

  (1)优先招收“人户合一”的适龄幼儿,即幼儿监护人房产在融创观澜府小区内且幼儿及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且监护人拥有100%产权。(注: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予以界定)

  若监护人为父母,并且父母双方经核验确为无房户的,幼儿、父母和祖辈(直系)的户籍、住房一致,且房产为祖辈(直系)所有, 可以视同为“人户合一”。

  (2)如满足第(1)条“户口与房产条件”后,有空余学位,招收幼儿监护人房产在融创观澜府小区的适龄幼儿。

   (3)如满足第(1)条“户口与房产条件”以及第(2)条房产条件后,有空余学位,招收附近有入园需求的适龄幼儿。

  3.优先录取条件: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学位允许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上级政策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落实学前教育入园优待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前提下,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统筹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1)申请时间:申请人于2024年5月28日之前将申请资料提交东西湖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114室。

  (2)申请资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军人子女申请人园优待工作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幼儿监护人房产证明、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首页、户主页、幼儿页)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

  1.保教费:保教费收费标准待相关收费文件出台后进行公示。

  2.伙食费:18元/天(带量食谱、两餐两点)。

  五、录取流程

  (一)发布公告(5月8日——5月17日)

  1.通过线下张贴(幼儿园大门口)、线上推送(公众号、网格群、业主群)等方式发布。

  2.适龄幼儿家长请仔细阅读招生公告,并按公告上的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

  (二)线下登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5日)

  5月20日-5月25日上午9:00—11:30

  提交资料地点:观澜启辰幼儿园

  所需资料:新生幼儿入园申请单(填写红色文字部分,点击扫描二维码下载申请单,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查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幼儿出生证,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所在户口本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及幼儿页)。

  新生入园申请单自行扫描下载二维码:

  (三)资料审核(6月中旬)

  对照区教育局招生条件,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核实。

  (四)确定名单(6月26日至6月28日)

  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采取适当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对录取的幼儿统一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

  (五)入园体检(6月——8月)

  请家长自行带幼儿到东西湖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参加入园体检。

  (六)办理入园手续(8月下旬)

  家长持《幼儿入园通知单》、签有东西湖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合格”意见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幼儿保健手册、幼儿预防接种本(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单)和1寸照片6张(照片背面写上幼儿姓名)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幼儿园不预留学位。

  六、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请按照招生公告要求,及时线下登记、按时入园审核,做好疫情防控。资料不合要求不予登记,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幼儿园将根据实际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协助审核验证报名登记资料。请家长提供真实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入园资格。

  (三)资料登记审核设在幼儿园园内,监护人提前准备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切记不要携带幼儿;请戴好口罩、做好防护,两人之间间隔1.5米;注意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四)咨询电话:027-83090190

标签: 幼儿  入园  幼儿园  监护人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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