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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最后更新:24-03-10 10:11:01

导读:郴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郴政通〔2023〕2号),规定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情请阅读下文。

  郴州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郴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郴政通〔2023〕2号),规定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重点内容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公安机关原则上对禁燃区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节日、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宴会等各类庆典活动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应带头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

  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0735-12345。

标签: 烟花爆竹  区内  郴州市  通告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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