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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关于合理购买使用新冠疫情防控药品的提示

来源: 最后更新:22-12-15 11:38:41

导读:应对感冒相关症状,消费者可适当储存药品,但不要大量储存,避免过期浪费,详见正文。

  近期,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治疗需求增加,消费者购买退烧、止咳、治感冒等药品数量急剧增长。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选择购买和使用相关药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规渠道规范购药。消费者可在零售药店或已取得药品网络销售许可、备案等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切勿相信“朋友圈”、个人代购等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广告,不从非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不购买“三无”药品、抗原检测试剂,避免买到不合格产品。

  二、严遵医嘱科学选药。消费者选购药品时要正确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购买,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非处方药按照安全程度分为甲类非处方药(红色OTC)和乙类非处方药(绿色OTC),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按照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如有使用问题也可咨询执业药师。

  三、区分功能安全用药。没有症状,不要吃药。一般感冒药都是OTC的药物,可按照说明书使用。复方感冒药不要与退烧药一起吃,多种退烧不要重复吃,也不要多个品种感冒药同时吃,容易造成对乙酰氨基酚超量的情况,引起药物性肝损伤。不要超次数用药,不要盲目使用消炎药。吃完退烧药、感冒药后别喝酒,会增加发生胃肠道出血的风险。吃完部分感冒药(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不要驾驶汽车或高空作业。不要轻信网传“新冠吃药顺序图”。

  四、定期清理合理储药。应对感冒相关症状,消费者可适当储存药品,但不要大量储存,避免过期浪费。药品储存应置于干燥、阴凉、避光、封闭的环境,需要冷藏存放的应防置冰箱(温度2℃-8℃)。药品贮存应尽量保存原包装和说明书,分类存放、定期清理,确保用药安全。过期药品切勿随意丢弃,可送至家庭药品回收箱或毁形后密封再丢弃。‍

标签: 药品  非处方药  感冒药  消费者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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