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张家港人才礼遇认定注意事项 张家港人才礼遇认定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1:19:55

导读:张家港人才礼遇“全职”即申请对象应全职在张家港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企业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1、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本细则申请相应人才层次的变更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认定资格,原认定结果在系统中予以注销:

  ①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③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

  ④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

  ⑤有其他不符合人才身份行为的。

  3、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19年2月21日印发的《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本细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才办会同人社局解释。

  详情:

标签: 人才  本细则  的人  张家港市  层次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647506.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