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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长护险失能评估办理指南 南宁长护险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10:00

导读:符合参加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条件的向长护险承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条件:

  参加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3月开始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有以下情形的,长护险承办机构不受理申请哦!

  (一)未参加我市长护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病情尚未稳定、处于住院治疗状态的;

  (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四)因工伤导致失能的;

  (五)申请评估时,被评估人不在自治区范围内的;

  (六)应当由第三方依法承担护理、康复等费用的,以及按照其他国家政策已享受护理补贴的;

  (七)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或上次评估终止不满3个月的。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原件;

  (三)《申请人承诺书》原件;

  (四)《Katz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价量表》原件;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

  (六)因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病历、医疗诊断书、与失能状态相关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原件。

  (七)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代办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

  目前,已经可以通过线下申请的方式提交失能评估申请。失能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下述16个网点中任意一个网点办理失能评估申请:

  (一)市区现场办理:

  1.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本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悦巷6号1楼

  2.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兴宁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西乡塘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4楼

  5.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青秀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6.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邕宁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南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二)县区现场办理:

  1.武鸣区医疗保障中心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武鸣政务服务大厅

  2.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临浦路791号

  3.横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73号

  4.上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2号

  5.马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6.隆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人才培训楼3楼

  参保人无需支付失能评估费用,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也不得向参保人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失能评估后,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上门评估环节,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申请人预约上门评估时间,再由评估人员等上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估。评估通过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标签: 南宁市  医疗保障  地址  管理中心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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