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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绍兴新昌县公安局第三次招聘辅警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5-16 02:20:33

导读: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办核准,新昌县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见正文。

  2024绍兴新昌县公安局第三次招聘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23日至2006年5月23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公安局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在本局辅警岗位工作过,因本人原因辞职未满两年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等有可能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受过党纪、政纪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8.曾有精神病等过往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8:30-11:30,14:30-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公安局3号楼1楼(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需携带按规定填写的《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测试要求和得分标准详见《新昌县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跑不超过一次,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参照《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如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政审)的,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考察(政审)。

  (七)公示与招聘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因警务辅助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禁止使用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用纪律情况的,取消招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三)及时关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所有与招聘有关的事宜都在“新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0575-86624208。

标签: 新昌县  公安局  人员  警务  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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