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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惠邕保保险责任有哪些?(南宁普惠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4-05-09 05:29:16

导读:南宁惠邕保升级版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总额以2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2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惠邕保升级版保险责任:

  1.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12000元。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经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分段给予累计报销,

  12000元-2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10%

  20000元-5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30%

  50000元-20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45%

  200000元-50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60%

  50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70%

  (2)特殊人群:经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分段给予累计报销,

  8000元-2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15%

  20000元-5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40%

  50000元-20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5%

  200000元-50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70%

  50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80%

  (3)既往症人群:经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分段给予累计报销,

  12000元-2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

  20000元-5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20%

  50000元-20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35%

  200000元-50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0%

  50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60%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总额以2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2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

  保单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可自保险期间届满延长至出院之日为止,最长以30日为限。

  2. 特定药品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15000元。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赔付比例6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65%;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30%;

  (4)特定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特定药品须同时符合《南宁惠邕保30种(类)特药目录》中所列示的商品名、通用名、生产厂家和适应症;

  ②该特定自费药品须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释义5)开具处方,且为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的药品;

  ③每次特定自费药品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特定药品费用补偿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特定药品费用总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

  3.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20000元。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赔付比例5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50%;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3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在具备质子、重离子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内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限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和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重离子中心),保险人对其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费用(不包括床位费、化疗费等其他费用)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

  当一次或累计赔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该项保险责任与个人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不可兼得。

  保单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可自保险期间届满延长至出院之日为止,最长以30日为限。

标签: 比例  被保险人  质子  万元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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