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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补贴申请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4-05-06 12:49:29

导读: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采取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进行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綦江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2.具有綦江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申请流程

  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采取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进行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四、申请材料

  1.重残失能老年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农村五保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残疾等级:一、二级)、享受低保或特困的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2.重病失能老年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农村五保证)、区县级(含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因病瘫痪诊断证明、享受低保或特困的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3. 高龄老年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农村五保证)、享受低保或特困的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部门

  街道/镇民政办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当月办理,次月发放。

  七、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八、办理地点

  街道/镇民政办

标签: 老年人  户口簿  低保  原件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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