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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绍兴嵊州第二批青年安家购房券申领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4-04-02 12:25:17

导读:绍兴嵊州将于4月2日至4月6日,开展第二批“青年安家”购房补贴报名活动,加推300张“青年安家”购房券,申领指南见正文。

  2024绍兴嵊州青年安家购房券第二批申领如下:

  申请时间:4月2日--4月6日

  申请数量:发放300张

  申请“购房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为18至50周岁。

  二是无房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嵊州市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合同备案为准)。

  三是社保要求:在绍兴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及以上,申请时仍在缴纳社会保险。

  已中签第一批“青年安家”购房券的人员不得参与第二批购房券活动。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4月2日至4月6日期间,通过手机“爱嵊州”APP首页活动链接进入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婚姻证明。

  审核须知:

  本次活动共发放“购房券”300张,每张价值5万元,申请截止后,将实行线下集中联审,通过资格联审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300人的,申请人均可获得“购房券”,多于300人的,则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爱嵊州”APP进行公布。

  领取方式:

  获得“购房券”的申请人应在名单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国际会展中心四楼的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领取纸质“购房券”(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使用方式:

  “购房券”限本人使用,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可用来直接抵扣房款(含购房首付款)。

  所有嵊州市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在售新建商品住宅均可使用“购房券”(二手房不能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券”有效期至2024年6月15日,需要在有效期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使用限制:

  使用“购房券”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将“购房券”金额退回至市财政。

  使用“购房券”的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未满2年申请转让的,购房人应向市财政缴纳与“购房券”金额相同的补偿金。

  “购房券”与其他房票(安置、人才)和购房补贴政策是否可同时享受?

  可以同时享受。使用“购房券”购房不影响安置、人才房票的使用,且在完成契税缴纳后可根据《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嵊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申请契税补贴和商业贷款贴息。

  可使用房产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房产项目

  本活动方案由嵊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5—83111443(工作日)

标签: 嵊州市  嵊州  申请人  不动产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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