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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济宁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文件

来源: 最后更新:24-03-19 01:28:28

导读:济宁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可享受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340元。

  济宁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救助标准】

  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340元。

  其他】

  重点困境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

  具备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在全日制学校继续就读的孤儿等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的,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后,自下月起停止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待遇。

  已享受其他生活救助政策的重点困境儿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差发放,不重复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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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困境  生活费  儿童  重点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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