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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疗救助待遇什么情况可以享受 镇江市大病救助

来源: 最后更新:23-12-04 12:23:12

导读:镇江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救助限额为1万元,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和住院共用救助限额,救助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更多详情见正文。

  1,救助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但不可以重复享受;

  2,丧失相应救助对象身份的,原则上次月起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期间,丧失救助对象身份的,当次住院仍按原救助对象类别享受医疗费用救助待遇;

  3,在住院治疗期间取得救助对象身份的,当次住院起即可按相应救助对象类别享受医疗费用救助待遇。

  4,医疗救助对象异地就学、就业等,应当由其身份相对应的生活保障(补助、待遇)领取(享受)地给予医疗救助。

  镇江医疗救助享受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4)困境儿童。

  (5)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6)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8)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9)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10)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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